基礎知識
編輯:2021-06-11 09:45:46
一(one)、保密基礎知識
1、什麽是(yes)保密?
“保密”,是(yes)指國家、公民、法人(people)或社會組織對關系自身安全和(and)利益,公開後會對自身利益造成損害的(of)秘密信息,控制其知悉範圍,對其采取保護措施,保障其安全的(of)一(one)種保護行爲(for)。在(exist)人(people)類社會發展的(of)進程中,自“秘密”産生(born)後,就有了(Got it)“保密”的(of)行爲(for),小至個(indivual)人(people)、家庭,大(big)到(arrive)組織、政黨、國家,爲(for)了(Got it)維護其秘密信息,都需要(want)“保密”。
2、什麽是(yes)國家秘密?
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(以(by)下簡稱《保密法》)第二條規定:“國家秘密是(yes)關系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,依照法定程序确定,在(exist)一(one)定時(hour)間内隻限一(one)定範圍的(of)人(people)員知悉的(of)事項。”從這(this)一(one)定義看,國家秘密由三個(indivual)基本要(want)素組成:
(1)關系國家安全和(and)利益。這(this)是(yes)構成國家秘密的(of)實質要(want)素,是(yes)準确判定某一(one)信息是(yes)否屬于(At)國家秘密的(of)關鍵問題。
(2)依照法定程序确定。這(this)是(yes)國家秘密的(of)程序要(want)素。關系國家安全和(and)利益的(of)信息,必須在(exist)履行确定相應密級的(of)程序後,才能成爲(for)法律認可的(of)國家秘密。所謂法定程序,是(yes)指《保密法》和(and)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》(簡稱《保密法實施辦法》)就确定、變更國家秘密的(of)密級和(and)保密期限以(by)及解密所做出(out)的(of)一(one)系列相應的(of)規定。國家秘密的(of)這(this)一(one)要(want)素,是(yes)強調确定國家秘密的(of)統一(one)性與合法性,防止主觀随意性。
(3)在(exist)一(one)定時(hour)間内隻限一(one)定範圍人(people)員知悉。這(this)是(yes)國家秘密的(of)時(hour)空要(want)素。國家秘密不(No)可能是(yes)永遠的(of)秘密。随着一(one)定的(of)時(hour)間和(and)客觀情況的(of)變化而發生(born)變化,或變更密級或解密。在(exist)特殊情況下,也會發生(born)密級由低變高的(of)現象。國家秘密的(of)接觸、知悉的(of)範圍必須限定在(exist)需要(want)知悉的(of)範圍内,不(No)能控制知悉範圍的(of)信息就不(No)能稱其爲(for)國家秘密。
國家秘密的(of)三個(indivual)基本要(want)素互相聯系,缺一(one)不(No)可。
3、什麽是(yes)保密工作(do)?
保密工作(do)是(yes)指按照我(I)國《保密法》的(of)規定,爲(for)保守國家秘密而進行的(of)工作(do)。
我(I)們(them)黨和(and)國家的(of)保密工作(do)主要(want)包括以(by)下幾方面:一(one)是(yes)由各級黨委、黨組保密委員會實施的(of)領導和(and)決策工作(do);二是(yes)由各級政府保密工作(do)部門實施的(of)保密管理工作(do);三是(yes)由各級黨政軍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内的(of)保密工作(do)機構實施的(of)保密管理工作(do);四是(yes)由具體業務部門承擔的(of)、滲透在(exist)各項業務工作(do)中的(of)保密工作(do)。
4、保密工作(do)的(of)指導思想和(and)基本方針是(yes)什麽?
1983年5月,黨中央批準了(Got it)中央保密委員會提出(out)的(of)“提高革命警惕,貫徹突出(out)重點、積極防範的(of)方針,堅持内外有别、既便利工作(do)又确保秘密的(of)原則,确保黨和(and)國家的(of)核心秘密,有領導、有控制地(land)放寬對非核心秘密的(of)限制,更好地(land)爲(for)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”的(of)保密工作(do)指導思想。這(this)一(one)指導思想對我(I)國新時(hour)期保密工作(do)總的(of)方針、原則,保密工作(do)的(of)根本任務和(and)基本政策做了(Got it)比較完整、科學的(of)概括和(and)表述,從思想、組織、制度和(and)措施上改革和(and)加強保密工作(do),以(by)适應改革開放新形勢發展的(of)要(want)求。
1988年9月,第七屆全國人(people)民代表大(big)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(of)《保密法》在(exist)第四條中規定:“保守國家秘密的(of)工作(do),實行積極防範、突出(out)重點、既确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(do)的(of)方針。”
1997年,中共中央在(exist)《關于(At)加強新形勢下保密工作(do)的(of)決定》中提出(out)了(Got it)新形勢下保密工作(do)的(of)指導思想:“以(by)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(and)黨的(of)基本路線爲(for)指導,以(by)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爲(for)依據,堅持積極防範、突出(out)重點,既确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(do)的(of)方針,實行專門工作(do)與群衆路線相結合、保密工作(do)部門與業務部門相結合,依法管理國家秘密,不(No)斷提高技術防範能力和(and)現代化管理水平,更好地(land)爲(for)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(and)現代化建設服務。”
5、我(I)國保密組織機構分爲(for)哪些類型和(and)層次?
我(I)國保密工作(do)組織機構分爲(for)領導機構和(and)管理機構兩大(big)類。領導機構的(of)基本形式是(yes)各級黨組織的(of)保密委員會(保密領導小組)。中央保密委員會是(yes)我(I)國保密工作(do)的(of)領導層,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、地(land)(市、州、盟)、縣(市、區)三級黨委保密委員會是(yes)各地(land)區保密工作(do)的(of)領導機構。上級保密委員會對下級保密委員會的(of)工作(do)負有指導和(and)監督的(of)職權,但是(yes)上下級保密委員會之間沒有直接隸屬關系。各級保密委員會都是(yes)由本級黨委組建,受本級黨委直接領導,代表本級黨委對其職權範圍内的(of)保密工作(do)進行領導,對本級黨委負責。保密委員會的(of)負責人(people)一(one)般由本級黨委領導班子中的(of)負責同志擔任;委員由黨委、政府及有關部門的(of)負責同志擔任。委員會内部實行委員分工負責制。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,負責處理保密委員會的(of)日常工作(do)。
除地(land)方各級黨委保密委員會外,中央和(and)國家機關、地(land)方各級黨政機構,以(by)及國有企事業單位也都設立有保密委員會,負責領導本部門、本單位及本系統的(of)保密工作(do)。
保密工作(do)管理機構的(of)基本形式是(yes)政府的(of)保密局和(and)機關、單位的(of)保密辦。國家保密局是(yes)全國保密工作(do)的(of)管理層,是(yes)國務院的(of)職能部門,主管全國的(of)保密工作(do)。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、地(land)(市、州、盟)、縣(市、區)保密局,是(yes)各級政府管理保密工作(do)的(of)職能部門,對本級政府負責。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爲(for)一(one)個(indivual)機構,兩塊牌子。地(land)方政府保密局與本級黨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,也是(yes)一(one)個(indivual)機構,兩塊牌子。
除各級政府保密局之外,中央國家機關、縣級以(by)上國家機關和(and)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單位(如高校、大(big)型企業單位、大(big)型事業單位),一(one)般也設立保密工作(do)管理機構(通常稱保密辦公室或保密處)或指定某個(indivual)部門承辦日常保密管理工作(do)。
6、各級黨委的(of)保密委員會的(of)主要(want)職責是(yes)什麽?
(1)在(exist)本級黨委的(of)領導下,統一(one)領導本行政區域的(of)保密工作(do),貫徹執行黨和(and)國家有關保密工作(do)的(of)指導思想、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和(and)決定,貫徹執行上級保密委員會和(and)本級黨委有關保密工作(do)的(of)指示;
(2)制定本地(land)區保密工作(do)發展規劃和(and)年度保密工作(do)計劃;
(3)研究決定本行政區域保密工作(do)的(of)重大(big)問題;
(4)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(do);
(5)提出(out)保密立法建議;
(6)制定保密技術發展規劃并指導、組織實施;
(7)開展保密監督檢查工作(do),組織、協調、查處本行政區域内發生(born)的(of)重大(big)洩密事件,特别是(yes)對本級黨委組織人(people)事部門管轄幹部的(of)洩密案件的(of)查處工作(do);
(8)向本級黨委和(and)上級保密委員會報告工作(do),并提出(out)改進和(and)加強保密工作(do)的(of)意見、建議。
7、對黨政領導幹部的(of)保密要(want)求有哪些?
黨政領導幹部,是(yes)指在(exist)各級黨的(of)組織和(and)國家機關中擔任縣、處級以(by)上(含縣、處級)領導職務的(of)幹部,包括在(exist)社會團體、事業單位擔任縣、處級以(by)上領導職務的(of)幹部及國有大(big)、中型企業中擔任相當縣、處級及其以(by)上領導職務的(of)負責人(people)。由于(At)領導幹部在(exist)黨和(and)國家的(of)各項工作(do)中所處的(of)地(land)位和(and)所負的(of)責任不(No)同于(At)一(one)般人(people)員,決定了(Got it)領導幹部接觸國家秘密的(of)事項多、知密的(of)範圍廣,特别是(yes)高級領導幹部大(big)量接觸國家的(of)核心秘密,所以(by),對領導幹部在(exist)保密方面必須有特别的(of)要(want)求。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專門下發了(Got it)《關于(At)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(do)責任制的(of)規定》,明确規定了(Got it)領導幹部必須遵守的(of)十條保密守則。這(this)十條守則是(yes):
(1)不(No)洩露黨和(and)國家秘密;
(2)不(No)在(exist)無保密保障的(of)場所閱辦、存放秘密文件、資料;
(3)不(No)擅自或指使他(he)人(people)複制、摘抄、銷毀或私自留存帶有密級的(of)文件、資料。确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複印的(of),複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文件管理;
(4)不(No)在(exist)非保密筆記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(of)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、傳輸和(and)儲存黨和(and)國家秘密事項;
(5)不(No)攜帶秘密文件、資料進人(people)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活動,特殊情況确需攜帶時(hour),須經本單位保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,并由本人(people)或指定專人(people)嚴格保管;
(6)不(No)準用(use)無保密措施的(of)通信設施和(and)普通郵政傳遞黨和(and)國家秘密;
(7)不(No)準與親友和(and)無關人(people)員談論黨和(and)國家秘密,管好身邊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和(and)配偶、子女;
(8)不(No)在(exist)私人(people)通信及公開發表的(of)文章、著作(do),講演中涉及黨和(and)國家秘密;
(9)不(No)在(exist)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采訪中涉及黨和(and)國家秘密;确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涉及或提供黨和(and)國家秘密的(of),應事先報經有相應權限的(of)機關批準;
(10)不(No)在(exist)出(out)國訪問、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(and)國家秘密的(of)文件、資料或物品;确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攜帶的(of),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,并采取嚴格的(of)保密措施。
8、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履行的(of)保密責任是(yes)什麽?
黨政領導幹部在(exist)對自己主管或者分管的(of)業務工作(do)負責的(of)同時(hour),必須對其中的(of)保密工作(do)負責。中央保密委員會爲(for)此專門制定下發了(Got it)《關于(At)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(do)責任制的(of)規定》。
領導幹部保密工作(do)責任制,就是(yes)指擔任縣、處級以(by)上(含縣、處級)領導職務的(of)幹部,在(exist)其職權範圍内對保密工作(do)所承擔的(of)領導和(and)管理責任。這(this)種責任應當根據領導幹部的(of)職務、分工及職權範圍的(of)不(No)同,有所區别。總的(of)原則是(yes):實行保密工作(do)誰主管,誰負責;主管什麽業務,同時(hour)領導和(and)管理該項業務工作(do)中的(of)保密工作(do),業務工作(do)管到(arrive)哪一(one)級,其中的(of)保密工作(do)也同時(hour)管到(arrive)哪一(one)級。就一(one)般情況來(Come)講,領導幹部應負的(of)保密工作(do)責任,主要(want)是(yes)《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(do)責任制的(of)規定》第7條所分列的(of)内容:
(1)健全和(and)完善保密組織,由一(one)名領導主持保密委員會的(of)工作(do),選配保密幹部從事日常的(of)保密管理工作(do)。
(2)及時(hour)組織傳達學習上級的(of)保密工作(do)文件和(and)批示,有計劃地(land)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(do)。
(3)貫徹執行保密法規,制定實施保密工作(do)計劃。組織依法定密工作(do),健全各項保密規章制度,加強保密管理,進行督促檢查。
(4)對涉密的(of)通信和(and)辦公自動化設備,負責采取保密技術防範措施。
(5)對本地(land)區、本部門主辦的(of)涉及黨和(and)國家秘密的(of)重要(want)活動、會議或項目,組織制定保密方案,采取保密措施。
(6)認真總結本地(land)區、本部門的(of)保密工作(do),組織查處失洩密事件,表彰保密工作(do)的(of)先進單位和(and)先進個(indivual)人(people)。
(7)積極支持保密部門依法開展保密工作(do),切實幫助解決工作(do)中的(of)困難,爲(for)保密部門和(and)保密幹部做好工作(do)創造必要(want)的(of)條件。
9、如何區分國家秘密與工作(do)秘密?
國家秘密與工作(do)秘密有六個(indivual)方面的(of)區别:
(1)利益主體不(No)同。工作(do)秘密直接涉及的(of)利益主體是(yes)有關國家機關。工作(do)秘密一(one)旦洩露僅對有關國家機關履行國家賦予的(of)權力和(and)職責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。而國家秘密直接涉及的(of)利益主體是(yes)國家。國家秘密一(one)旦洩露會對國家的(of)整體利益造成危害;
(2)确定方式不(No)同。工作(do)秘密的(of)确定以(by)各級國家機關自行确定爲(for)主,對少數中央國家機關有統一(one)規定或明确授權的(of),才從其規定。國家秘密的(of)确定則必須依法進行,必須在(exist)國家保密工作(do)部門會同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制定和(and)頒發的(of)《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(of)規定》的(of)範圍内操作(do),不(No)得随意确定;
(3)标志不(No)同。屬于(At)工作(do)秘密的(of)文件、資料及其他(he)載體,可以(by)以(by)“内部”作(do)标志,不(No)得标上國家秘密的(of)密級标志;
(4)管理不(No)同。各級國家機關對工作(do)秘密的(of)管理可以(by)參照國家秘密的(of)管理辦法,但不(No)需要(want)按照法定的(of)程序加以(by)規範。例如,傳遞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或其他(he)物品,必須通過機要(want)郵政,不(No)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;傳遞工作(do)秘密的(of)文件、資料或其他(he)物品則沒有統一(one)的(of)要(want)求,可以(by)由各機關自行選擇。又例如,對外提供屬于(At)國家秘密的(of)文件、資料和(and)其他(he)物品,必須經法定授權的(of)機關審查批準;對外提供屬于(At)工作(do)秘密的(of)文件、資料和(and)其他(he)物品,隻需要(want)經産生(born)這(this)些事項的(of)機關同意即可;
(5)适用(use)的(of)法律不(No)同。對工作(do)秘密加以(by)保護所适用(use)的(of)法律規範是(yes)《國家公務員法》,主要(want)以(by)行政手段對工作(do)秘密給予法律保護。而對國家秘密的(of)保護則适用(use)《保密法》,不(No)僅可以(by)使用(use)行政手段,而且還可以(by)使用(use)刑法等法律手段;
(6)責任不(No)同。工作(do)秘密洩露後,有關責任人(people)隻承擔行政責任,隻會受到(arrive)相應的(of)行政處分;而國家秘密洩露後,則要(want)根據可能産生(born)的(of)危害後果及其他(he)情節确定有關責任人(people)應當承擔的(of)法律責任。情節輕微,後果不(No)嚴重的(of)可以(by)承擔行政責任,情節和(and)後果嚴重的(of)則要(want)承擔刑事責任。
總之,由于(At)工作(do)秘密與國家秘密各自所涉及的(of)利益主體不(No)同,一(one)旦發生(born)洩露後所造成的(of)危害後果在(exist)範圍和(and)程度上都有很大(big)差别。因此,對工作(do)秘密保護的(of)力度明顯要(want)小于(At)對國家秘密的(of)保護力度。其他(he)各方面的(of)差别都由此而來(Come)。
10、哪些事項洩露後會對國家安全和(and)利益造成損害後果,需要(want)确定爲(for)國家秘密?
《保密法實施辦法》規定了(Got it)下列事項洩露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後果之一(one)的(of),要(want)确定爲(for)國家秘密。
(1)危害國家政權的(of)鞏固和(and)防禦能力;
(2)影響國家統一(one)、民族團結和(and)社會安定;
(3)損害國家在(exist)對外活動中的(of)政治、經濟利益;
(4)影響國家領導人(people)、外國要(want)員的(of)安全;
(5)妨害國家重要(want)的(of)安全保衛工作(do);
(6)使保護國家秘密的(of)措施的(of)可靠性降低或失效,
(7)削弱國家的(of)經濟、科技實力;
(8)使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失去保障。
12.什麽是(yes)國家秘密的(of)具體範圍?
國家秘密的(of)具體範圍(以(by)下簡稱保密範圍),是(yes)指在(exist)國家秘密基本範圍之内的(of)、由國家保密局會同中央有關機關規定的(of)某一(one)業務工作(do)方面的(of)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(of)規定。
《保密法》雖然規定了(Got it)國家秘密的(of)基本範圍,但還不(No)能直接确定某一(one)方面的(of)秘密事項是(yes)否屬于(At)國家秘密和(and)屬于(At)何種密級,還需要(want)依據國家秘密基本範圍,規定各業務部門“保密範圍”。
11、國家秘密的(of)密級是(yes)如何劃分的(of)?
國家秘密的(of)密級即國家秘密的(of)等級,是(yes)指依據保密範圍所規定的(of)事項同國家安全和(and)利益的(of)關系程度,特别是(yes)國家秘密一(one)旦被洩露後,可能會給國家安全和(and)利益造成的(of)不(No)同損害程度而做出(out)的(of)等級劃分。《保密法》第九條規定,我(I)國的(of)國家秘密的(of)密級分爲(for)“絕密”、“機密”、“秘密”三個(indivual)等級。
劃分三個(indivual)等級的(of)标準是(yes):“‘絕密’是(yes)最重要(want)的(of)國家秘密,洩露會使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遭受特别嚴重的(of)損害;‘機密’是(yes)重要(want)的(of)國家秘密,洩露會使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遭受嚴重的(of)損害,‘秘密’是(yes)一(one)般的(of)國家秘密,洩露會使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遭受損害”。
以(by)法律的(of)形式對國家秘密等級做出(out)基本規定,具有重要(want)的(of)意義。一(one)是(yes)區分了(Got it)不(No)同密級與國家安全和(and)利益的(of)關系程度不(No)同,洩露後所造成的(of)損害程度是(yes)有區别的(of);二是(yes)不(No)同密級的(of)國家秘密,所采取的(of)保密措施也不(No)同,特别是(yes)絕密級的(of)國家秘密,應采取特别的(of)保密措施;三是(yes)爲(for)規定保密範圍、區分不(No)同密級提供了(Got it)法律依據。
二、保密管理知識
1.什麽是(yes)保密制度?
保密制度是(yes)指國家保密法律、行政法規和(and)規章所要(want)求人(people)們(them)共同遵守的(of)保密規則或行爲(for)規範。
2.對涉密人(people)員管理都有哪些基本規定?
先審查後使用(use)。先審查後使用(use)是(yes)保障國家秘密安全的(of)一(one)項重要(want)措施。涉密人(people)員與普通公民不(No)同,他(he)們(them)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,經常接觸或知悉國家秘密,如果不(No)規定特殊要(want)求,就有可能發生(born)洩密問題,損害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。因此,做好涉密人(people)員的(of)審查工作(do)是(yes)很有必要(want)的(of)。審查的(of)主要(want)内容包括:
一(one)是(yes)本人(people)政治條件的(of)審查;
二是(yes)本人(people)品質的(of)審查;
三是(yes)家庭社會關系審查;
四是(yes)接觸國家秘密必要(want)性審查;
五是(yes)其他(he)方面的(of)審查。
第二,批準接觸。《保密法》第二十七條規定:國家秘密應當根據需要(want),限于(At)一(one)定範圍的(of)人(people)員接觸。絕密級國家秘密,經過批準的(of)人(people)員才能接觸。這(this)包括了(Got it)兩層意思:一(one)是(yes)根據需要(want)接觸。接觸國家秘密不(No)是(yes)一(one)種政治待遇,更不(No)能按行政級别接觸。隻要(want)工作(do)需要(want),行政級别低的(of)涉密人(people)員也可以(by)接觸重要(want)的(of)國家秘密。二是(yes)要(want)經過批準。什麽人(people)可以(by)接觸國家秘密,要(want)經過各機關、單位的(of)主管領導批準,上級機關或産生(born)國家秘密的(of)單位已規定接觸範圍的(of),應當按規定的(of)接觸範圍接觸,不(No)能随意擴大(big)或者縮小接觸國家秘密的(of)範圍。
第三,因私出(out)國(境)審查。重要(want)涉密人(people)員是(yes)指在(exist)國家重要(want)部門或崗位的(of)人(people)員,如:國防、外交、軍事、國家安全等特殊部門的(of)人(people)員,從事尖端武器生(born)産的(of)技術人(people)員,情報人(people)員,機要(want)人(people)員,密碼人(people)員等。重要(want)涉密人(people)員因私出(out)國(境)要(want)經過人(people)事任命機關批準。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爲(for)出(out)境後将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(big)損失的(of),不(No)得批準出(out)境。
3.涉密人(people)員在(exist)交往中應當注意哪些保密問題?
(1)注意私人(people)交往與通信的(of)保密。在(exist)現代社會,人(people)與人(people)的(of)交往是(yes)必不(No)可少的(of)。在(exist)與他(he)人(people)的(of)交往中,如果不(No)注意保密問題,不(No)分地(land)點、場合,随便講話或是(yes)吹噓,往往會造成洩密。郵寄國家秘密載體時(hour),必須交由機要(want)交通或機要(want)通信傳遞,不(No)能使用(use)普通郵政或特快專遞傳遞。普通郵政或特快專遞沒有特别的(of)安全保衛措施,所郵寄的(of)國家秘密載體處在(exist)不(No)安全的(of)環境中,就有可能發生(born)國家秘密載體丢失、被盜、非法接觸等問題,造成洩密。特别是(yes)在(exist)境外與國内的(of)單位或親戚朋友聯系時(hour),不(No)能在(exist)信裏涉及國家秘密或我(I)内部情況,以(by)免造成洩密,或引起不(No)必要(want)的(of)麻煩。
(2)不(No)在(exist)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。涉密人(people)員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知悉許多一(one)般公民所不(No)知悉的(of)國家秘密、工作(do)秘密,這(this)些秘密隻限一(one)定範圍内的(of)人(people)員知悉,如不(No)注意地(land)點和(and)場合随意談論,就會造成洩密。
(3)不(No)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外出(out)辦事,确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攜帶時(hour),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,并采取安全措施,特别是(yes)攜帶絕密級國家秘密必須兩人(people)以(by)上同行,不(No)得使國家秘密載體離開本人(people)。在(exist)運輸國家秘密設備或産品時(hour),必須由專人(people)或派武裝警察押運。
(4)在(exist)涉外活動中未經批準不(No)得涉及國家秘密。在(exist)現實生(born)活中,有的(of)人(people)保密觀念淡薄,在(exist)對外交流時(hour)不(No)分場合和(and)地(land)點,不(No)該說的(of)亂說,造成洩密。還有的(of)人(people)爲(for)了(Got it)謀取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私利,一(one)味迎合外國人(people),要(want)什麽給什麽,不(No)惜損害國家利益,結果受到(arrive)國家法律的(of)制裁。這(this)些教訓,也是(yes)應引以(by)爲(for)戒的(of)。
(5)涉密人(people)員不(No)得擅自流動。特别是(yes)在(exist)重要(want)部門或重要(want)崗位工作(do)的(of)重要(want)涉密人(people)員流動,須經有權批準的(of)部門批準後才能流動。
4、什麽是(yes)國家秘密載體?
國家秘密載體是(yes)指以(by)文字、數字、圖像、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紙介質、磁介質、光盤等各類物品。
國家秘密和(and)載體之間既相互聯系又有區别。國家秘密必須借助一(one)定的(of)載體來(Come)存儲和(and)傳遞。國家秘密是(yes)一(one)種特殊的(of)信息,載體是(yes)它的(of)存在(exist)形式。二者不(No)能等同。
5.國家秘密載體有哪些種類?
國家秘密載體形式多樣。主要(want)有以(by)下幾類:
紙介質載體。是(yes)以(by)文字、圖形、符号等書面形式記錄國家秘密的(of)紙介質載體。如國家秘密文件、文稿、文書、檔案、電報、信函、圖紙及其他(he)圖文資料等。人(people)們(them)通常把這(this)類載體統稱爲(for)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。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是(yes)目前實際工作(do)中使用(use)最多、最常見的(of)國家秘密載體。
磁介質載體。以(by)磁性物質記錄國家秘密的(of)載體。如記錄着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計算機的(of)磁盤(含軟盤、硬盤、U盤)、磁帶、錄音帶、錄像帶等。
光介質載體。以(by)光信号記錄、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載體,如光盤。随着信息技術的(of)發展,磁介質和(and)光盤類的(of)國家秘密載體将越來(Come)越多。
此外,還有以(by)物理方式記錄、承載信息的(of)設備、産品、物品等。
這(this)類載體有的(of)可以(by)從外觀上直接反映出(out)國家秘密的(of)屬性,也有的(of)需要(want)通過測試、分析等物理或化學手段獲得國家秘密信息。
6.什麽是(yes)密件和(and)密品?
密件是(yes)指以(by)文字、數字、圖像、聲音的(of)形式載有國家秘密的(of)物件。它包括傳統的(of)多爲(for)紙介質的(of)文件、資料,也包括磁介質和(and)光介質等國家秘密載體。
密品是(yes)指直接含有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設備、産品。這(this)種設備、産品通常不(No)是(yes)直接裸露國家秘密,但通過測試、分析等手段可以(by)獲得國家秘密信息。
7.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收發、傳遞有哪些保密要(want)求?
國家秘密載體産生(born)以(by)後,收發人(people)員要(want)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核對、登記,嚴格按照發文範圍收發密件,并掌握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分布情況。
(1)收發國家秘密載體,應履行登記、編号、簽收手續,簽收時(hour)必須逐件清點、核對;
(2)密件包裝應當由單位的(of)機要(want)保密人(people)員或有關專門人(people)員拆封。
(3)接收人(people)員應當對接收的(of)密件,及時(hour)在(exist)收文(件)登記簿上登記造冊。分發密件時(hour),嚴格分發範圍,遵守相關規定。
(4)傳遞、運輸國家秘密載體必須交由專門的(of)部門(如機要(want)交通、機要(want)通信部門),不(No)得通過普通郵政郵寄或交給無關人(people)員捎帶;确需自行傳遞、運輸的(of),要(want)選擇安全的(of)交通線路和(and)交通工具,采取嚴密的(of)保密措施。設有機要(want)文件交換站的(of)城市,在(exist)本市區内傳遞機密級、秘密級秘密載體,可以(by)通過機要(want)文件交換站進行;
(5)向境外郵寄、攜運秘密載體時(hour)必須通過外交信使傳遞,确需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攜運的(of),要(want)按照國家秘密物品出(out)境管理規定辦理;
(6)采用(use)現代通信或計算網絡等手段傳輸國家秘密信息,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。
8.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使用(use)有哪些保密要(want)求?
(1)傳達、閱讀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,要(want)按照工作(do)需要(want)和(and)規定的(of)範圍,限定在(exist)可以(by)知悉該項國家秘密的(of)範圍内的(of)人(people)員;使用(use)密件,也隻能是(yes)可以(by)接觸該項國家秘密的(of)範圍内的(of)人(people);
(2)機關、單位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閱讀、處理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,應在(exist)辦公室進行。不(No)允許将秘密文件、資料帶回家中或者帶到(arrive)公共場所閱辦;
(3)機關、單位的(of)領導閱讀秘密文件、資料,可以(by)采用(use)傳閱的(of)方式進行。傳閱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應當由經辦人(people)員負責,專夾專閱,并填寫“傳閱卡”。記載夾内密件份數、編号和(and)閱讀時(hour)間等。傳閱的(of)密件,閱讀者不(No)能擅自抽出(out)、留存,閱讀者之間不(No)能橫傳,不(No)得随意抄錄密件内容,更不(No)能私自複印;
(4)借閱、借用(use)密件,要(want)經借出(out)單位的(of)主管領導批準,并辦理相關手續;
(5)絕密級文件,未經密級确定機關、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,禁止複制、複印、摘抄、彙編。複制、複印、摘抄、彙編機密級和(and)秘密級的(of)密件,必須經批準并履行審批手續。
9.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保存有哪些保密要(want)求?
(1)保存秘密載體,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(of)場所和(and)部位,并配備必要(want)的(of)保密設備;
絕密級秘密載體應當在(exist)安全可靠的(of)保密設備中保存,并由專人(people)管理。
(2)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離開辦公場所,應當将秘密載體存放在(exist)保密設備裏;
(3)涉密機關、單位每年應定期對當年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清查、核對,發現問題及時(hour)向保密工作(do)部門報告。
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(of)秘密載體,應及時(hour)如數清退,不(No)得自行銷毀;
(4)涉密人(people)員、秘密載體管理人(people)員離崗、離職前,應當将所保管的(of)秘密載體全部清退,并辦理移交手續;
(5)需要(want)歸檔的(of)秘密載體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法律規定歸檔;
(6)被撤消或合并的(of)涉密機關、單位,應當将秘密載體移交給承擔其原職能的(of)機關、單位或上級機關,并履行登記、簽收手續。
10.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銷毀有哪些保密要(want)求?
(1)銷毀秘密載體,必須要(want)履行清點、登記手續,經機關、單位的(of)主管領導批準,嚴禁私自銷毀;
(2)銷毀時(hour)要(want)确保秘密載體的(of)内容無法還原。銷毀磁介質、光盤等秘密載體,應當徹底銷毀,也可采取粉碎、燒毀或化學腐蝕等方式進行;
(3)需集中銷毀的(of)密件應當送往文件銷毀定點單位銷毀。有關人(people)員要(want)在(exist)場監銷,并由監銷人(people)員和(and)銷毀人(people)員共同簽名,禁止将秘密載體當作(do)廢品出(out)售;
(4)送往定點單位銷毀的(of)密件,應當裝袋、封緊,專人(people)專車押送,防止運送途中散失。銷毀工作(do)完畢後,應對銷毀現場進行認真清理。
對機構撤銷、合并時(hour),原單位的(of)秘密文件,發文單位要(want)求收回的(of),要(want)如數收回清退發文單位;發文單位不(No)收回的(of),要(want)移交有關部門,或者登記銷毀。
11.複制國家秘密載體有哪些規定?
(1)複制絕密級秘密載體,應當經密級确定機關、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;
(2)複制制發機關、單位允許複制的(of)機密、秘密級秘密載體,應當經本機關、單位的(of)主管領導批準;
(3)複制秘密載體,不(No)得改變其密級、保密期限和(and)知悉範圍;
(4)複制秘密載體,應當履行登記手續;
(5)複制件應當加蓋複制機關、單位的(of)戳記,複制件應視同原件管理;
(6)涉密機關、單位不(No)具備複制條件的(of),應當到(arrive)複制國家秘密載體定點單位複制。
12.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彙編、摘錄和(and)引用(use)有哪些規定?
(1)彙編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應當經原制發機關、單位批準;
(2)經批準彙編秘密文件、資料時(hour),不(No)得改變原件的(of)密級、保密期限和(and)知悉範圍,确需改變的(of),應當經原制發機關、單位同意;
(3)彙編秘密文件資料形成的(of)秘密載體,應當按照其中的(of)密級、最長保密期限管理;
(4)摘錄、引用(use)國家秘密的(of)内容形成的(of)秘密載體,應當按照原件密級、保密期限管理。
13.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外出(out)應遵守哪些規定?
(1)确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随身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外出(out)的(of),應當經本機關、單位主管領導批準,并使秘密載體始終處于(At)攜帶人(people)的(of)有效控制之下;
(2)攜帶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外出(out)必須二人(people)以(by)上同行;
(3)未經批準,禁止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參加外事活動和(and)進入境外機構;
(4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因公外出(out),如遇所帶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安全受到(arrive)威脅的(of)緊急情況時(hour),應當立即就近請求保密、公安、國家安全部門或其他(he)機關、單位的(of)幫助,并盡快與本機關、單位取得聯系,如實報告情況。
14.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投寄稿件、著書立說時(hour)應當注意哪些問題?
(1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接受新聞采訪時(hour),如果采訪内容涉及機關、單位公務方面内容的(of),應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,并對采訪内容進行審查。接受記者采訪不(No)得涉及國家秘密。确需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,應對記者申明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内容。要(want)求記者履行保密義務。如果接受記者采訪純屬個(indivual)人(people)行爲(for)的(of),不(No)得涉及國家秘密、工作(do)秘密和(and)商業秘密;
(2)向報刊雜志、電台、電視台投寄稿件、音像資料和(and)發表文章,在(exist)公共信息網絡上發布信息,屬于(At)公務方面的(of),應經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并進行審查。屬于(At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行爲(for)的(of),不(No)得涉及任何秘密内容(屬于(At)作(do)者的(of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秘密除外);
(3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著書立說不(No)得涉及國家秘密,所引用(use)的(of)資料一(one)般也不(No)得涉及機關、單位的(of)工作(do)秘密或商業秘密,确需引用(use)的(of),必須經機關主管領導批準。所用(use)資料涉及他(he)人(people)商業秘密的(of),應經其權利人(people)同意;
(4)向境外新聞媒體、雜志刊物、互聯網及學術組織、機構郵寄稿件,一(one)律不(No)得涉及國家秘密、機關單位的(of)工作(do)秘密和(and)他(he)人(people)的(of)商業秘密。如涉及相關公務方面内容的(of),也應當事先經機關、單位同意。
15.閱讀、傳達國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(want)求?
(1)閱讀、傳達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,要(want)嚴格限制在(exist)規定的(of)範圍内,不(No)得擅自擴大(big)範圍;
(2)閱讀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,必須在(exist)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(of)場所進行;
(3)閱讀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,應當進行登記,不(No)得由閱件人(people)直接傳給他(he)人(people);
(4)不(No)得擅自存留傳閱的(of)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;
(5)傳達國家秘密文件時(hour),不(No)得使用(use)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(of)設備;
(6)聽傳達的(of)人(people)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,需要(want)錄音、錄像的(of),應當經過批準。
16.特殊場所、部位保密制度是(yes)什麽?
特殊場所部位主要(want)是(yes)指軍事禁區和(and)不(No)對外開放的(of)其他(he)涉密場所和(and)部位。軍事禁區的(of)保密措施,在(exist)1990年2月23日七屆人(people)大(big)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(of)《軍事設施保護法》及其配套法規中,作(do)了(Got it)詳細、具體的(of)規定。其他(he)場所部位的(of)保密措施,則由其主管機關制定或與有關的(of)保密工作(do)部門共同商定。由于(At)軍事禁區和(and)其他(he)涉密場所、部位是(yes)按照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劃定的(of),因而其對外開放及擴大(big)開放範圍,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。
17.哪些部門、部位應該确定爲(for)保密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?
在(exist)日常業務工作(do)中産生(born)、傳遞、使用(use)和(and)管理絕密級或較多機密級、秘密級國家秘密的(of)内設機構,應确定爲(for)保密要(want)害部門;
機關、單位内部集中制作(do)、存儲、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(of)專門場所,以(by)及涉及國家秘密較多的(of)省部級以(by)上領導幹部的(of)辦公場所,應确定爲(for)要(want)害部位。
18.對保密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的(of)具體保密要(want)求有哪些?
符合保密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條件的(of)機關、單位應按照一(one)定的(of)原則和(and)程序确定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;對保密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具體的(of)保密要(want)求有以(by)下幾方面:
(1)由機關、單位主管保密工作(do)的(of)領導人(people)負責,定期研究和(and)布置保密工作(do);
(2)建立機關、單位保密工作(do)崗位責任制,與保密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及所屬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簽訂保密責任書,将保密工作(do)任務落實到(arrive)具體人(people)員;
(3)對在(exist)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工作(do)的(of)人(people)員,必須堅持經常性的(of)保密教育、培訓,并進行涉密資格審查,嚴格履行保密義務;
(4)結合部門、部位的(of)實際,制定嚴格的(of)保密管理制度和(and)防範措施,并認真組織落實;
(5)定期檢查保密要(want)害部門、部位的(of)保密管理和(and)保密技術防範情況,解決存在(exist)的(of)問題,組織查處洩密事件。
19.什麽是(yes)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行爲(for)?
洩露國家秘密,是(yes)指違反保密法律、法規和(and)規章的(of)下列行爲(for)之一(one):
(1)使國家秘密被不(No)應知悉者知悉的(of);
(2)使國家秘密超出(out)了(Got it)限定的(of)接觸範圍,而不(No)能證明未被不(No)應知悉者知悉的(of)。
上述行爲(for)是(yes)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行爲(for),這(this)是(yes)不(No)言而喻的(of)。
第二種行爲(for)爲(for)什麽也是(yes)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行爲(for)呢?這(this)是(yes)因爲(for),違反保密法規,使國家秘密失去合法的(of)有效的(of)控制可能會出(out)現如下兩種情況;一(one)是(yes)能夠确認國家秘密未被不(No)應知悉者知悉;二是(yes)不(No)能夠确認國家秘密未被不(No)應知悉者知悉。情況未造成洩密,可按違反保密制度論處;第二種情況則應視爲(for)洩密。因爲(for)在(exist)實際生(born)活中,使國家秘密超出(out)限定的(of)接觸範圍後,在(exist)絕大(big)多數情況下,都難以(by)确認國家秘密未被不(No)應知悉者知悉。同時(hour),國家秘密失控或洩露後,其危害後果往往是(yes)潛在(exist)的(of),不(No)能馬上顯露,有的(of)甚至在(exist)相當長的(of)時(hour)期内都無法得到(arrive)證實。如果把危害後果規定爲(for)構成洩密96必要(want)條件,那麽,在(exist)洩密案件的(of)處理上,就會出(out)現久拖不(No)決的(of)現象,對嚴重的(of)違法洩密犯罪行爲(for)也難以(by)給予及時(hour)準确的(of)打擊和(and)制裁。這(this)對保守國家秘密,維護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是(yes)不(No)利的(of)。
20.什麽是(yes)故意洩密?什麽是(yes)過失洩密?
(1)故意洩露國家秘密,是(yes)指行爲(for)人(people)明知自己的(of)行爲(for)會造成使國家秘密失控,給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造成損害的(of)結果,卻希望或放任這(this)種結果發生(born);
(2)過失洩露國家秘密,是(yes)指行爲(for)人(people)應當預見到(arrive)自己的(of)行爲(for)會造成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後果,卻因思想麻痹,疏忽大(big)意,不(No)按照有關規定對國家秘密實施有效的(of)管理而洩露國家秘密,或雖然已經預見到(arrive)自己的(of)行爲(for)會造成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後果,卻因過于(At)自信,心存僥幸,而洩露國家秘密。
過失洩露,盡管行爲(for)人(people)沒有主觀上的(of)故意,但是(yes),給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所造成的(of)損害卻是(yes)顯而易見的(of)。在(exist)現實生(born)活中過失洩密在(exist)洩密事件中所占的(of)比例也較高。明确了(Got it)情節嚴重的(of)過失洩密是(yes)一(one)種犯罪行爲(for),有利于(At)提高人(people)們(them)的(of)警覺,減少洩密事件的(of)發生(born),維護國家的(of)安全和(and)利益。至于(At)情節嚴重與否,則可從行爲(for)人(people)的(of)主觀惡性,洩密行爲(for)發生(born)的(of)前後表現,洩密行爲(for)發生(born)的(of)特定時(hour)間與地(land)點,以(by)及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(of)危害後果等來(Come)考察判斷。按照《保密法》第三十一(one)條款的(of)規定,不(No)管是(yes)故意洩密還是(yes)過失洩密,隻要(want)是(yes)“情節嚴重的(of)”,就應當依照刑法的(of)規定,追究刑事責任。
21.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渠道主要(want)有哪些?
洩密的(of)形式有多種,渠道也有很多,但概括起來(Come)主要(want)有幾個(indivual)方面:
(1)對外交往與合作(do)中的(of)洩密;
(2)新聞宣傳和(and)出(out)版方面的(of)洩密;
(3)通信和(and)辦公自動化方面的(of)洩密;
(4)互聯網上洩密;
(5)人(people)員流動造成的(of)洩密。
22.造成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原因主要(want)有哪些?
造成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主要(want)的(of)原因有以(by)下幾方面:
(1)有法不(No)依,有章不(No)循,思想麻痹,保密觀念淡薄;
(2)缺乏保密常識,過失洩密;
(3)保密管理措施不(No)嚴,存在(exist)洩密隐患;
(4)保密防範和(and)保密檢查技術落後;
(5)對洩密查處不(No)力。
23.防止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主要(want)措施有哪些?
(1)抓涉密人(people)員的(of)審查。對進入涉密崗位的(of)工作(do)人(people)員,要(want)嚴格把關,按照要(want)求對人(people)員進行嚴格審查,并且經常進行教育和(and)觀察;
(2)抓保密教育。保密教育要(want)突出(out)重點,在(exist)廣泛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的(of)基礎上,重點抓好涉密人(people)員的(of)保密教育;
(3)抓監督管理。加強對承辦、使用(use)、管理國家秘密的(of)涉密人(people)員的(of)監督和(and)管理,明确保密權利和(and)義務,使涉密人(people)員在(exist)從事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活動中嚴格遵守保密法規、規範辦事,防止洩密問題的(of)發生(born);
(4)抓違紀處理。對違反保密規定造成洩密的(of)人(people)員,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。嚴肅查處洩密事件及其責任人(people),可以(by)教育本人(people)和(and)警示他(he)人(people),這(this)同樣是(yes)防止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一(one)項重要(want)措施。
三、保密技術知識
1.什麽是(yes)保密技術?
保密技術,是(yes)對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的(of)所有技術手段的(of)統稱。保密技術是(yes)适應保護對象的(of)客觀實際需要(want)而産生(born)和(and)發展的(of)。保密技術應用(use)面廣,種類很多。按其用(use)途及功能劃分,主要(want)分爲(for)保密防範技術和(and)保密檢查技術兩大(big)類。
2.通信洩密隐患主要(want)有哪些?
通信系統是(yes)由交換設備、傳輸設備和(and)終端設備組成的(of),洩密隐患主要(want)有:
(1)有線傳輸線路輻射洩密:有線通信傳輸線路工作(do)時(hour),會像天線那樣向周圍空間輻射發射電磁波,所傳輸的(of)信号頻率越高,輻射越強,傳輸越遠,把通信信息帶到(arrive)空間,利用(use)相應設備可接收還原信息。
(2)網絡串音洩密:電話用(use)戶與電話局之間由許多電話線(光纜除外)捆紮在(exist)一(one)起。用(use)戶通話時(hour)通話的(of)聲音變成話音電流。相鄰電路或線路之間因各種原因極易産生(born)串音,即在(exist)某一(one)線路或電路可以(by)收到(arrive)其他(he)線路或電路的(of)通信信号。例如,我(I)們(them)打電話有時(hour)會聽到(arrive)别人(people)通話聲音,就是(yes)串音。人(people)耳能聽到(arrive)的(of)串音稱作(do)可聞串音,一(one)般是(yes)由故障或其他(he)非正常原因造成的(of),通過維修可以(by)排除。特别要(want)指出(out)的(of)是(yes),對于(At)不(No)可聞或者一(one)般設備接收不(No)到(arrive)的(of)串音,我(I)們(them)可能不(No)覺察,不(No)注意,但竊密者可用(use)專門研制的(of)設備接收還原信息。
(3)無線傳輸洩密:當前,微波、衛星、短波、超短波等無線信道廣泛用(use)于(At)通信傳輸,所傳輸的(of)信号暴露于(At)空中,隻要(want)有相應的(of)接受設備,選擇合适的(of)位置,就可接收還原通信信息。
(4)通信設備電磁洩漏發射洩密:通信設備,包括電話機、傳真機、交換機等,工作(do)時(hour)會産生(born)電磁洩漏發射,通信信号會被調制攜帶數百米之外,被接收者利用(use)有關設備接受還原。
(5)現代電信網廣泛使用(use)程控交換機,實質是(yes)計算機控制的(of)交換機,如果被置人(people)木馬程序,就會在(exist)某種預先設定條件下将通信信息發射到(arrive)空間或發送給竊密者。
3.使用(use)通信工具時(hour),應當遵守哪些保密規定?
(1)不(No)準在(exist)私人(people)通信中洩露國家秘密。
(2)召開涉及國家秘密内容的(of)會議不(No)使用(use)無線話筒。
(3)在(exist)有線、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(of),必須采取保密措施。
(4)不(No)準使用(use)明碼或者未經有關機關審查批準的(of)密碼傳遞國家秘密。
(5)任何組織或者個(indivual)人(people)不(No)得利用(use)電信網絡制作(do)、複制、發布、傳播含有洩露國家秘密内容的(of)信息。
(6)嚴禁密電明複或密明混用(use)。在(exist)特殊情況下,明電或電話必須涉及密電時(hour),不(No)得暴露有關密電日期,也不(No)得引用(use)有關密電的(of)具體内容。凡事先發了(Got it)密電,而後又需要(want)發明電的(of),對明電的(of)措辭必須要(want)嚴格審查。
(7)使用(use)電信網絡傳輸信息的(of)内容及其後果由電信用(use)戶負責。
4.通信保密技術主要(want)有哪些?
(1)密碼保密技術,利用(use)密碼對通信信息加密,使竊收者雖然能收到(arrive)通信信号,但還原不(No)了(Got it)信息,偷不(No)到(arrive)通信内容。
(2)物理保護技術,采用(use)專纜、專孔、專機、專用(use)電源、專用(use)機房或其他(he)隐蔽措施,使竊收者收不(No)到(arrive)通信信号。例如黨政專用(use)電信網。
(3)使用(use)符合标準的(of)低洩射通信設備。
(4)使用(use)屏蔽機房、屏蔽電纜。
(5)加裝通信等。
5.使用(use)黨政專用(use)電話網有哪些保密要(want)求?
(1)所用(use)電話機必須符合《電話機電磁洩漏發射限值和(and)測試方法》(BMBl—94)保密技術标準,并具有國家保密局頒發的(of)進網許可證。
(2)嚴禁在(exist)專網上使用(use)無繩電話機。
(3)不(No)得在(exist)專網上私自連接其他(he)終端設備,确有必要(want)必須經過專網局批準,并經過安全保密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(use)。
(4)避免在(exist)同一(one)房間同時(hour)使用(use)專網電話和(and)普網電話,以(by)免因聲音偶合造成洩秘。
6. 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在(exist)哪些主要(want)安全威脅?
(1)非法訪問,竊取秘密信息。
(2)利用(use)搭線截收或電磁洩漏發射,竊取秘密信息。
(3)利用(use)特洛伊木馬和(and)其他(he)後門程序竊取秘密信息。
(4)篡改、插入、删除信息,破壞信息完整性。
(5)利用(use)病毒等非法程序或其他(he)手段攻擊系統,使系統癱瘓或無法服務,破壞系統可用(use)性。
(6)傳播有害國家安全和(and)穩定的(of)信息,傳播低級下流黃色信息,利用(use)系統進行有害信息滲透。
(7)冒充領導發布指示,調閱密件;冒充主機、冒充控制程序欺騙合法主機和(and)用(use)戶,套取或修改使用(use)權限、口令字、密鑰等信息,非法占用(use)系統資源,破壞系統可控性。
(8)行爲(for)者否認自己發送過或接收到(arrive)相關信息,産生(born)抵賴行爲(for)。
7. 計算機信息系統主要(want)存在(exist)哪些洩密隐患和(and)途徑?
計算機信息系統是(yes)通信、計算機、網絡技術綜合産物,具有通信系統所有洩密隐患和(and)途徑,例如有線、無線傳輸洩密等,同時(hour)還有一(one)些其他(he)洩密隐患:
(1)信息設備電磁洩漏發射。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(use)的(of)信息設備,包括主機、服務器、磁盤機、打印機、顯示器等,工作(do)時(hour)都會産生(born)不(No)同程度的(of)電磁洩漏發射。一(one)種是(yes)通過電磁波向空中發射,稱作(do)輻射發射;一(one)種是(yes)經電源線、信号線、地(land)線等導體發射,稱作(do)傳導發射。信息設備所處理的(of)信息會随發射電磁波發送出(out)去,數百米外可以(by)接收還原。
(2)系統後門、隐通道、漏洞。計算機信息系統講求的(of)是(yes)互聯互通,遠程訪問,資源共享,爲(for)攻擊者提供了(Got it)實現攻擊的(of)途徑。計算機信息系統操作(do)系統程序量大(big),通信協議複雜,不(No)可避免存在(exist)各種配置漏洞、操作(do)系統漏洞、協議漏洞、後門、隐通道等,可被竊密者利用(use)。如果是(yes)人(people)爲(for)的(of)預留後門、隐通道、漏洞,将更加危險。
(3)磁介質剩磁數據可複原。磁介質存儲信息難以(by)。當我(I)們(them)删除一(one)個(indivual)文件時(hour),隻是(yes)在(exist)文件目錄表中對該文件加删除标志,該文件所占用(use)的(of)扇區标識爲(for)空閑,磁盤上的(of)數據并未真正。通常所說的(of)格式化程序(例如Format),并未數據,隻是(yes)重寫了(Got it)文件分配表FAT表而已;分區硬盤,也隻是(yes)修改引導記錄,大(big)部分數據并未改變。經過删除、格式化或分區硬盤後,一(one)般用(use)戶再看不(No)見數據,但使用(use)專用(use)程序卻能找到(arrive)并恢複數據。
有研究表明,即使對磁介質進行物理格式化仍會留有信息痕迹,利用(use)專用(use)工具可恢複。
(4)操作(do)系統工作(do)時(hour),爲(for)了(Got it)某種需要(want),可能會做一(one)些人(people)們(them)不(No)希望做而又無法控制的(of)事。例如在(exist)進行寫操作(do)時(hour),在(exist)硬盤或軟盤上自動建立某些臨時(hour)文件,将某些信息暫時(hour)存在(exist)這(this)裏,使用(use)者不(No)會覺察,竊密者卻有可能提取這(this)些信息。
(5)主要(want)軟硬件進口不(No)可控,這(this)是(yes)很大(big)的(of)隐患。
8.《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》有哪些主要(want)内容?
(1)明确了(Got it)保密工作(do)部門在(exist)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(of)管理職責。即:國家保密局主管全國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保密工作(do)。各級保密工作(do)部門和(and)中央、國家機關保密工作(do)機構主管本地(land)區、本部門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保密工作(do)。
(2)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規劃、研制、建設、聯網做出(out)了(Got it)若幹保密規定。其中有:
規劃建設計算機信息系統,應當同步規劃落實相應保密設施;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研制、安裝和(and)使用(use),必須符合保密要(want)求;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(of)保密措施,配置合格的(of)專用(use)設備,防洩密、防竊密。所采取的(of)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(of)密級要(want)求相一(one)緻;計算機信息系統聯網應當采取系統訪問控制、數據保護和(and)系統安全保密監控管理等技術措施;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訪問應當按照權限控制,不(No)得進行越權操作(do),采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(of)數據庫不(No)得聯網。
(3)對涉密信息的(of)存儲、處理、傳遞、密級标志等作(do)了(Got it)規定。其中有:涉密信息和(and)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采集、存儲、處理、傳遞、使用(use)和(and)銷毀;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、處理、傳遞、輸出(out)的(of)涉密信息要(want)有相應的(of)密級标志,密級标志不(No)能與正文分離;國家秘密不(No)得在(exist)與因特網聯網的(of)計算機上存儲、處理和(and)傳遞。
(4)對涉密載體的(of)使用(use)、管理、維修、銷毀等做出(out)規定。載體通常指存儲涉密信息的(of)介質,包括磁盤、光盤等載體。其規定有:存儲國家秘密的(of)載體,應按所存儲信息的(of)密級标明密級,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。存儲在(exist)計算機信息系統内的(of)信息應當采取保護措施;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載體不(No)能降低密級使用(use)。不(No)再使用(use)的(of)載體應及時(hour)銷毀;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計算機載體的(of)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(of)國家秘密信息不(No)被洩露;計算機信息系統打印輸出(out)的(of)涉密文件,應當按相應密級的(of)文件進行管理。
(5)對涉密信息系統的(of)環境提出(out)要(want)求。處理涉密信息的(of)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與境外機構駐地(land)、人(people)員住所保持相應的(of)安全距離;處理涉密信息的(of)場所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和(and)有關規定設立控制區,未經管理機關批準無關人(people)員不(No)得進入;處理涉密信息場所應當定期或者根據需要(want)進行保密技術檢查;計算機信息系統應采取相應的(of)防電磁信息洩漏的(of)保密措施;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其他(he)物理安全要(want)求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标準。
(6)對系統管理的(of)責任制、管理制度、人(people)員、技術檢查等做出(out)了(Got it)規定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保密管理應實行領導負責制,由使用(use)計算機信息的(of)機關、單位的(of)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保密工作(do),并指定有關機構和(and)人(people)員具體承辦。各單位的(of)保密工作(do)機構協助本單位的(of)領導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保密工作(do)進行指導、協調、監督和(and)檢查;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使用(use)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(of)信息涉密等級和(and)重要(want)性制訂相應的(of)管理制度;各級保密工作(do)部門應依照有關法規和(and)标準對本地(land)區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保密技術檢查;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(people)員應經過嚴格審查,定期進行考核,并保持相對穩定;各單位保密工作(do)機構應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(of)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進行上崗前的(of)保密培訓,并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(and)檢查;任何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發現計算機信息系統洩密後,應及時(hour)采取補救措施,并按有關規定及時(hour)向上級報告。
(7)對在(exist)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工作(do)中做出(out)顯著成績或違反規定、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行爲(for),做出(out)了(Got it)獎懲的(of)規定。
9.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基本原則是(yes)什麽?
概括起來(Come)說,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基本原則是(yes):同步建設,嚴格審批,注重防範,規範管理。
同步建設是(yes)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防範和(and)管理的(of)基礎和(and)前提。同步建設就是(yes)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與保密設施同步建設,包括同步規劃,同步預算,同步設計,同步實施。同步建設有利于(At)整體考慮,統籌協調,簡化環節,符合标準。
嚴格審批就是(yes)系統建成後報經地(land)(市)級以(by)上保密部門審批後才能投入使用(use)。這(this)是(yes)涉密系統管理的(of)關鍵環節。通過審批,把隐患和(and)漏洞排除在(exist)使用(use)之前,有利于(At)信息保密,有利于(At)日後管理。嚴格就是(yes)要(want)有高度負責的(of)精神,實事求是(yes)的(of)科學态度,嚴格遵守和(and)執行有關規定、标準。
注重防範是(yes)保密工作(do)“積極防範”指導思想的(of)具體體現,建設、使用(use)、運行維護,自始至終都要(want)注重防範。
規範管理是(yes)涉密系統保密防範能力獲得并始終保持的(of)根本保證。技術是(yes)基礎是(yes)手段,管理是(yes)保證是(yes)關鍵,三分技術七分管理。審批非常重要(want),但絕不(No)是(yes)一(one)勞永逸,必須加強日常管理。
10.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保密管理主要(want)有哪些環節?
(1)資質管理。涉密系統集成單位必須經過保密工作(do)部門資質認定,并取得《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》。涉密系統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具有《資質證書》的(of)集成單位承建涉密系統。
(2)方案設計及評審。應當按照《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方案設計指南》的(of)規定,進行系統設計,并組織專家對方案評審。
(3)實施階段。涉密系統建設單位應當與承接涉密系統集成的(of)單位簽訂協議,規定集成單位應履行的(of)保密義務。選擇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。
(4)審批。系統建成後應當報地(land)(市)級以(by)上保密部門審批同意,方可投入使用(use)。如有必要(want),保密部門審批中的(of)現場考察測試,可由國家保密局授權的(of)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測評機構進行測評。
11.機信息系統有哪些主要(want)的(of)安全保密要(want)求?
(1)涉密信息的(of)定密制度和(and)管理制度應當符合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及其實施辦法和(and)有關法規。
(2)應當符合《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》。
(3)涉密系統不(No)得直接或間接國際聯網,必須實行物理隔離。
(4)物理安全。通過環境安全、設備安全、媒體安全等措施,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設備、設施、媒體和(and)信息,使之不(No)因自然災害、環境事故以(by)及人(people)爲(for)物理操作(do)失誤或錯誤,不(No)因各種以(by)物理手段進行違法犯罪活動,而造成破壞、丢失。
(5)運行安全。通過備份與恢複、病毒檢測與消除、電磁兼容等等措施,保證系統能持續運行。
(6)信息安全保密。通過物理隔離、身份鑒别、訪問控制、傳輸加密、存儲加密、完整性校驗、防電磁洩漏發射、審計跟蹤、安全保密性能檢測等措施以(by)及相應管理,保證信息的(of)保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(use)性、可控性以(by)及行爲(for)的(of)不(No)可否認性,防止不(No)良信息滲透傳播。
12.計算機需維修、淘汰時(hour)應如何處理?
用(use)于(At)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計算機在(exist)維修、淘汰時(hour),應當做到(arrive):
(1)維修涉密計算機時(hour),必須進行登記。到(arrive)保密工作(do)部門指定的(of)單位維修,不(No)得送到(arrive)社會上的(of)維修點維修;
(2)保修期内的(of)計算機,在(exist)送往銷售單位保修時(hour),必須将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磁介質拆卸,必須派責任心強的(of)涉密人(people)員,對送修拘計算機實行現場監督,确保涉密信息安全;
(3)淘汰計算機時(hour),要(want)進行清點、登記後,經單位領導批準。然旨交保密工作(do)部門指定的(of)單位做淘汰處理;
(4)各機關單位的(of)保密工作(do)機構負責本系統、所屬二級單位存睹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計算機維修、淘汰的(of)管理工作(do)。
13.公衆信息網保密管理基本原則是(yes)什麽?
概括起來(Come)說,公衆信息網保密管理基本原則是(yes):控制源頭,加強檢查,明确責任,落實制度。
控制源頭,就是(yes)“國家秘密信息不(No)得在(exist)與國際網絡聯網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、處理、傳遞。”就是(yes)涉密信息不(No)上網,上網信息不(No)涉密。控制源頭就是(yes)采取一(one)切法律的(of)、行政的(of)和(and)技術的(of)措施,千方百計防止國家秘密信息進入這(this)類網絡。
加強檢查,就是(yes)一(one)旦有故意的(of)或者過失的(of)将涉密信息上到(arrive)這(this)類網絡,保密工作(do)部門和(and)有關部門能及時(hour)發現,及時(hour)采取措施。就是(yes)檢查有關管理和(and)防範措施落實情況,檢查有關網絡保密法規制度執行情況。
明确責任,落實制度,就是(yes)建立責任制,制訂管理制度與措施,逐項落實。
14.計算機國際聯網的(of)保密管理制度有哪些?
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,是(yes)指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境内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爲(for)實現信息的(of)國際交流,同外國的(of)計算機信息網絡相連接。
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(of)保密管理,實行控制源頭、歸口管理、分級負責、突出(out)重點,有利發展的(of)原則。
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的(of)保密制度有:
(1)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計算機信息系統,不(No)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或其他(he)公共信息網相連接,必須實行物理隔離。
(2)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信息,包括在(exist)對外交往與合作(do)中經審查、批準與境外特定對象合法交換的(of)國家秘密信息,不(No)得在(exist)國際聯網的(of)計算機系統中存儲、處理、傳遞。
(3)上網信息的(of)保密管理實行“誰上網誰負責”的(of)原則。凡向國際聯網的(of)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,必須經過保密審查批準。保密審查實行部門管理,有關單位應當根據保密法規,建立信息保密審查領導責任制。提供信息的(of)單位應當按照一(one)定的(of)工作(do)程序,健全信息保密審查制度。
(4)凡以(by)提供網上信息服務爲(for)目的(of)而采集信息,除在(exist)其他(he)新聞媒體上已公開發表的(of),組織者在(exist)上網發布前,應當征得提供信息單位的(of)同意;凡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,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查制度。
(5)凡在(exist)網上開設電子公告系統、聊天室、網絡新聞組的(of)單位和(and)用(use)戶,應由相應的(of)保密工作(do)機構審批,明确保密要(want)求和(and)責任。任何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不(No)得在(exist)電子公告系統、聊天室、網絡新聞組上發布、談論國家秘密信息。面向社會開放的(of)電子公告系統、聊天室、網絡新聞組,開辦人(people)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保密義務,建立完善的(of)管理制度,加強監督檢查。發現有涉密信息,應及時(hour)采取措施,并報告當地(land)保密工作(do)部門。
(6)用(use)戶使用(use)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,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,不(No)得利用(use)電子函件傳遞、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。互聯單位、接人(people)單位對其管理的(of)郵件服務器用(use)戶,應當明确保密要(want)求,完善管理制度。
(7)互聯單位與接人(people)單位,應當把保密教育作(do)爲(for)國際聯網技術培訓的(of)主要(want)内容。互聯單位與接人(people)單位、接人(people)單位與用(use)戶所簽訂的(of)協議和(and)用(use)戶守則中,應當明确規定遵守國家保密法律,不(No)得洩露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條款。
四、保密法律知識
1.我(I)國保密法律的(of)基本框架是(yes)什麽?
我(I)國保密法律的(of)基本框架主要(want)是(yes)由以(by)下法律、法規和(and)規章構成:
(1)根本法
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憲法》第五十三條關于(At)公民保密義務的(of)規定。
(2)法律
①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。
②其他(he)法律(如《刑法》、《專利法》、《檔案法》等)中的(of)有關保密規定。
(3)行政法規
①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》
②其他(he)行政法規(如《專利法實施細則》、《檔案法實施辦法》等)中的(of)有關保密規定。
(4)地(land)方性法規
①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people)大(big)或其常委會制定的(of)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《保密法實施細則》。
②地(land)方法規中的(of)有關保密規定。
(5)中央和(and)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制定的(of)保密規章。
(6)地(land)方人(people)民政府制定的(of)地(land)方保密規章。
2.什麽是(yes)保密法的(of)适用(use)?
保密法的(of)适用(use),是(yes)指國家保密工作(do)部門、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及其被授權管理保密事務的(of)單位依照其職權範圍,通過法定程序實施保密法律規範的(of)一(one)種方式。它是(yes)國家保密工作(do)部門、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及其被授權管理保密事務的(of)單位的(of)專項活動,具有公務性質;它嚴格依照法定的(of)職權範圍适用(use)保密法律規範,既不(No)能随意超出(out)職權範圍,也不(No)能自由放棄或拒絕行使其法定職權;它依照法定程序把保密法律規範的(of)一(one)般規定應用(use)于(At)具體情況,導緻一(one)定的(of)法律後果,并表現爲(for)一(one)定法律文件的(of)活動方式來(Come)實現保密法律規範,如保密工作(do)部門對違反保密法律的(of)行爲(for)做出(out)的(of)行政處罰決定,并以(by)一(one)定法律文件形式宣告法律關系的(of)産生(born)、改變或廢止等。
3.《保密法》的(of)效力指的(of)是(yes)什麽?
《保密法》的(of)效力,是(yes)指《保密法》的(of)生(born)效範圍。任何一(one)部法律都有一(one)定的(of)适用(use)範圍,它隻能在(exist)規定的(of)範圍内生(born)效,超出(out)此範圍便不(No)能适用(use)。《保密法》的(of)效力分空間效力、時(hour)間效力和(and)對人(people)效力。如《保密法》開始生(born)效的(of)時(hour)間是(yes)1989年5月1日,1951年6月中央人(people)民政府政務院頒布的(of)《中央人(people)民政府政務院保密國家機密暫行條例》随之廢止。空間效力,即《保密法》生(born)效的(of)地(land)域範圍。如《保密法》适用(use)于(At)我(I)國除港澳台地(land)區以(by)外的(of)其他(he)地(land)區.對人(people)效力,即對什麽人(people)發生(born)法律效力。如《保密法》對中國境内外的(of)中國公民和(and)中國境内外國人(people)、無國籍人(people)均有效力。上述範圍的(of)人(people)均不(No)得有洩露、刺探、收買、非法提供或非法獲取我(I)國家秘密等違反《保密法》的(of)行爲(for),否則,就會對我(I)國的(of)保密法律制度造成侵害,構成犯罪。
4.人(people)民檢察院關于(At)洩露國家秘密罪的(of)立案标準是(yes)什麽?
2006年7月26日,人(people)民檢察院公布了(Got it)《關于(At)渎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标準的(of)規定》(高檢發釋字(2006)2号),其中規定了(Got it)關于(At)洩露國家秘密罪的(of)立案标準:
(1)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
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,是(yes)指國家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,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(No)應知悉者知悉,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(out)了(Got it)限定的(of)接觸範圍,情節嚴重的(of)行爲(for)。
涉嫌下列情形之一(one)的(of),應予立案:
①洩露絕密級國家秘密1項(件)以(by)上的(of);
②洩露機密級國家秘密2項(件)以(by)上的(of);
③洩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(件)以(by)上的(of);
④向非境外機構、組織、人(people)員洩露國家秘密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會穩定、經濟發展、國防安全或者其他(he)嚴重危害後果的(of);
⑤通過口頭、書面或者網絡等方式向公衆散布、傳播國家秘密的(of);
⑥利用(use)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(he)人(people)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(of)規定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;
⑦以(by)牟取私利爲(for)目的(of)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;
⑧其他(he)情節嚴重的(of)情形。
(2)過失洩露國家秘密罪
過失洩露國家秘密罪,是(yes)指國家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,過失洩露國家秘密,或者遺失國家秘密載體,緻使國家秘密被不(No)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(out)了(Got it)限定的(of)接觸範圍,情節嚴重的(of)行爲(for)。
涉嫌下列情形之一(one)的(of),應予立案:
①洩露絕密級國家秘密1項(件)以(by)上的(of);
②洩露機密級國家秘密3項(件)以(by)上的(of);
③洩露秘密級國家秘密4項(件)以(by)上的(of);
④違反保密規定,将涉及國家秘密的(of)計算機或者計算機信息系統與互聯網連接,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;
⑤洩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國家秘密載體,隐瞞不(No)報、不(No)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不(No)采取補救措施的(of);
⑥其他(he)情節嚴重的(of)情形。
5.洩露國家秘密應承擔的(of)法律責任?
《保密法》第三十一(one)條規定,違反本法規定,故意或者過失洩露國家秘密,情節嚴重的(of),依照刑法的(of)規定追究刑事責任。違反本法規定,洩露國家秘密,不(No)夠刑事處罰的(of),可以(by)酌情給予行政處分。第三十二條規定,爲(for)境外的(of)機構、組織、人(people)員竊取、刺探、收買、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(of)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1)洩露國家秘密應承擔的(of)黨紀責任
《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百三十八條規定:丢失秘密文件資料或者洩露黨和(and)國家秘密,情節較輕的(of)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較重的(of),給予撤銷黨内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;情節嚴重的(of)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在(exist)保密工作(do)方面不(No)負責任,緻使發生(born)重大(big)失密洩密事故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較大(big)損失的(of),對負有主要(want)領導責任者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(big)損失的(of),對負有主要(want)領導責任者,給予撤銷黨内職務處分。
第五十二條規定:參加國(境)外情報組織或者向國(境)外機構、組織、人(people)員非法提供情報的(of),給予開除黨籍的(of)處分。
(2)洩露國家秘密應承擔的(of)行政責任
行政責任是(yes)同民事責任、刑事責任并列的(of)三律責任之一(one),它是(yes)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因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而依法所承擔的(of)法律後果。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》根據《保密法》有關“洩露國家秘密,不(No)夠刑事處罰的(of),可以(by)酌情給予行政處分”的(of)規定,對洩露國家秘密行政處分作(do)了(Got it)如下具體規定:
①第二十九條規定:凡洩露國家秘密尚不(No)夠刑事處罰的(of),有關機關、單位應當根據被洩露事項的(of)密級和(and)洩密行爲(for)的(of)具體情節,給予行政處分。
②第三十條規定:對洩露國家秘密尚不(No)夠刑事處罰,有下列情節之一(one)的(of),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:洩露國家秘密已造成損害後果的(of);以(by)謀取私利爲(for)目的(of)洩露目家秘密的(of);洩露國家秘密危害不(No)大(big)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(big)的(of);利用(use)職權強制他(he)人(people)違反保密規定的(of)。
③第三十一(one)條規定:洩露國家秘密已經人(people)民法院判處刑罰的(of)以(by)及被依法免予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(of),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。
④第三十二條規定:洩露秘密級國家秘密,情節輕微的(of),可以(by)酌情免予或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;洩露機密級國家秘密,情節輕微的(of),可以(by)酌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,也可以(by)免予行政處分;洩露絕密級國家秘密,情節特别輕微的(of),可以(by)酌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。如2003年,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28研究所一(one)名技術人(people)員違反保密規定,将自己在(exist)工作(do)中使用(use)的(of)存有機密級信息的(of)移動硬盤私自帶回家,并聯接在(exist)接人(people)互聯網的(of)計算機上。經查,該計算機與國際互聯網聯接并植入了(Got it)後門程序,攻擊者可利用(use)植入程序完全控制該計算機。爲(for)此,該技術人(people)員被調離重點工作(do)崗位,并受到(arrive)行政警告處分。
(3)洩露國家秘密應承擔的(of)刑事責任
1997年3月14日經第八屆全國人(people)民代表大(big)會第五次會議修訂後的(of)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刑法》,涉及洩密犯罪的(of)條文共有八條,刑罰從剝奪政治權利、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直至死刑。
《刑法》規定,爲(for)境外的(of)機構、組織、人(people)員竊取、刺探、收買、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(of),處五年以(by)上十年以(by)下有期徒刑;情節特别嚴重的(of),處十年以(by)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;情節較輕的(of),處五年以(by)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對國家和(and)人(people)民危害特别嚴重、情節特别惡劣的(of),可以(by)判處死刑。犯故意或過失洩露國家秘密罪,情節嚴重的(of),處3年以(by)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情節特别嚴重的(of),處3年以(by)上7年以(by)下有期徒刑。
6.麽是(yes)行政責任?
行政責任是(yes)同民事責任、刑事責任并列的(of)三律責任之一(one),它是(yes)某個(indivual)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因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而依法所應承擔的(of)法律後果。任何一(one)個(indivual)組織或個(indivual)人(people)都可能成爲(for)承擔行政責任的(of)主體,它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(people)員和(and)行政相對人(people)。追究行政責任應具備以(by)下三個(indivual)條件:一(one)是(yes)行爲(for)人(people)具有相關的(of)法定義務;二是(yes)行爲(for)人(people)有不(No)履行法定義務的(of)行爲(for);三是(yes)這(this)種行爲(for)是(yes)出(out)于(At)行爲(for)人(people)的(of)過錯。
行政責任有兩個(indivual)方面的(of)内涵,一(one)方面是(yes)指行爲(for)人(people)應履行的(of)行政法律義務,或依據行政法律規範應履行的(of)義務;另一(one)方面是(yes)指行爲(for)人(people)違反行政法律規範或不(No)履行行政法律義務應承擔的(of)法律後果。這(this)裏所指的(of)行政責任,是(yes)指後一(one)種涵義。基于(At)這(this)種涵義,承擔行政責任的(of)行爲(for)人(people)包括行政主體及其公務人(people)員和(and)行政相對人(people)。由于(At)責任主體不(No)同,責任的(of)形式、追究責任的(of)途徑以(by)及承擔責任的(of)方式也各不(No)相同。
7.洩密行爲(for)的(of)行政處分有哪些?
根據《保密法》有關“洩露國家秘密,不(No)夠刑事處罰的(of),可以(by)酌情給予行政處分”的(of)規定,《保密法實施辦法》對洩露國家秘密行政處分作(do)了(Got it)如下具體規定:
(1)洩露國家秘密已經人(people)民法院判處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(of),有關機關、單位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。洩露國家秘密尚不(No)夠刑事處罰的(of),有關機關、單位應當根據被洩露事項的(of)密級和(and)洩密行爲(for)的(of)具體情節,給予行政處分。有下列情節之一(one)的(of),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:
①洩露國家秘密已造成損害後果的(of);
②以(by)牟取私利爲(for)目的(of)洩露國家秘密的(of);
③洩露國家秘密危害不(No)大(big)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(big)的(of);
④利用(use)職權強制他(he)人(people)違反保密規定的(of)。
(2)洩露國家秘密情節輕微的(of)可以(by)酌情免于(At)行政處分或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,包括以(by)下幾種情況:
①洩露秘密級國家秘密,情節輕微的(of),可以(by)酌情免予或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;
②洩露機密級國家秘密,情節輕微的(of),可以(by)酌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;也可以(by)免于(At)行政處分;
③洩露絕密級國家秘密情節特别輕微的(of),可以(by)酌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。
(3)各級保密工作(do)部門和(and)其他(he)有關的(of)保密工作(do)機構,可以(by)要(want)求有關機關、單位對洩密責任人(people)給予行政處分;對行政處分決定持有異議時(hour),可以(by)要(want)求對做出(out)的(of)行政處分進行複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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