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保密管理制度
編輯:2021-06-11 09:21:19
計算機及網絡管理保密規定
1.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,嚴格遵守《黨和(and)國家工作(do)人(people)員保密守則》和(and)相關保密規定以(by)及财政系統各項規章制度。嚴格遵守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》和(and)《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》。 2.在(exist)工作(do)中要(want)嚴格按照國家秘密載體有關規定管理涉密文件資料。 3.對網絡資源和(and)用(use)戶賬戶情況,嚴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(No)得洩露。 4.加強對電子郵件和(and)重要(want)部件的(of)安全管理,落實安全保 護技術措施,保障網絡的(of)運行安全和(and)信息安全。 5.定期檢查上網計算機使用(use)情況,發現問題及時(hour)采取措施,發生(born)洩密事件要(want)及時(hour)查明、上報和(and)處理。 6.遵守機房紀律,不(No)得在(exist)機房接待外來(Come)人(people)員。 二、 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1.涉密計算機的(of)管理按國家《計算機系統保密管理暫 行規定》執行。 2.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要(want)嚴格執行保密部門保密制度,堅持“預防爲(for)主、積極防範”、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(of)原則,實行保密工作(do)責任制并遵守如下規定: 3.各科室要(want)加強筆記本電腦管理,并落實責任人(people),制定 相應保密制度,采取的(of)保密措施要(want)與所處理信息密級的(of)要(want)相一(one)緻,其安裝和(and)使用(use)必須符合保密要(want)求,涉密電腦使用(use)前要(want)經上級部門進行安全檢測。 4.使用(use)人(people)要(want)認真遵守保密規章制度,打印、處理、存儲涉密信息要(want)按規定進行密級标識,并按相同密級管理。 5.筆記本電腦原則上不(No)準上網,确需上網的(of)要(want)辦理審 批手續(同外網聯網保密審批手續相同)。 6.筆記本電腦硬盤内不(No)準存儲國家秘密事項,同時(hour),日常存放要(want)嚴格執行貴重物品和(and)密品管理制度,以(by)防 被盜而發生(born)失洩密問題。 7.筆記本電腦硬盤禁止打印、處理、存儲涉密信息。确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暫存涉密信息的(of)筆記本電腦須加密存儲,用(use)後及時(hour)删除。 三、 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保密管理規定 1.涉密計算機一(one)律不(No)許上互聯網。如有特殊需求,必須事先提出(out)申請,并報保密委批準後方可實施,上網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物理隔離卡。 2.要(want)堅持“誰上網,誰負責”的(of)原則,上網必須經過單位領導嚴格審查,并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保密委同意後再發布信息。 3.涉密計算機系統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。 4.在(exist)與國際互聯網相連的(of)信息設備上不(No)得存儲、處理和(and)傳輸任何涉密信息。 5.上網人(people)員要(want)提高保密意識,增強防範意識,自覺執行保密規定。 6.涉密人(people)員在(exist)其它場所上國際互聯網時(hour),要(want)提高保密意 識,不(No)得在(exist)聊天室、電子公告系統、網絡新聞上發布、談論 和(and)傳播國家秘密信息。 四、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規定 1.涉密存儲介質是(yes)指存儲了(Got it)涉密信息的(of)硬盤、光盤、軟 盤、移動硬盤及U盤等。 2.有涉密存儲介質的(of)科室必須單獨保管并标明“秘密”标簽。 3.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向存儲介質上拷貝涉密信息時(hour),須經主要(want)領導同意保密委批準,同時(hour)在(exist)介質上按信息的(of)最高密級标明密級。 4.存有涉密信息的(of)存儲介質不(No)得接入或安裝在(exist)非涉密計 算機或低密級的(of)計算機上,不(No)得轉借他(he)人(people),不(No)得帶出(out)單位,下班後存放在(exist)固定地(land)方。 5.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必須攜帶出(out)單位的(of),經主管領導同意報保密委批準,報辦公室備案。返回後要(want)經保密委審查注銷。 6.複制涉密存儲介質,須經保密委批準。 7.需歸檔的(of)涉密存儲介質,在(exist)歸檔時(hour)必須單獨歸檔。 8.各股室負責管理其使用(use)的(of)各類涉密存儲介質,應當根 據有關規定确定密級及保密期限,并視同紙制文件,按相應 密級的(of)文件進行分密級管理,嚴格借閱、使用(use)、保管及銷毀制度。借閱、複制、傳遞和(and)清退等必須嚴格履行手續。 9.不(No)再使用(use)的(of)涉密存儲介質應由使用(use)者提出(out)報告,由單 位領導批準後,交保密委同意後負責銷毀。 五、 涉密計算機維修、更換、報廢的(of)保密管理規定 1.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(hour),須保證所存儲的(of)涉 密信息不(No)被洩露,對涉密信息應采取涉密信息轉存、删除、 異地(land)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。無法采取上述措施時(hour), 安全保密人(people)員和(and)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(people)員必須在(exist)維 修現場,對維修人(people)員、維修對象、維修内容、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并做詳細記錄。 2.各涉密股室應将本股室設備的(of)故障現象、故障原因、 擴充情況記錄在(exist)設備的(of)維修檔案記錄本上。 3.凡需外送修理的(of)涉密設備,必須經保密小組和(and)主管領 導批準,并将涉密信息進行不(No)可恢複性删除處理後方可實施。 4.嚴禁使用(use)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件和(and)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,計算機軟件的(of)安裝和(and)設備的(of)維護維修工作(do)由局辦公室指定專人(people)負責。 5.涉密計算機的(of)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(people)負責定點銷毀。 六、 數字複印機、多功能一(one)體機的(of)保密管理規定 1.用(use)于(At)專門處理涉密信息的(of)數字複印機、多功能一(one)體機 按所接入設備的(of)最高定密等級定密。 2.嚴禁将用(use)于(At)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(of)具有打印、複印、傳 真等多功能的(of)一(one)體機與普通電話線連接。 3.嚴禁維修人(people)員擅自讀取和(and)拷貝數字複印機、多功能一(one) 體機等涉密設備存儲的(of)國家秘密信息。 4.涉密電子設備出(out)現故障送外維修前,必須将涉密存儲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。涉密存儲部件出(out)現故障,如不(No)能保證安全保密,必須按照涉密載體銷毀要(want)求予以(by)銷毀;如需恢複其存儲信息,必須由國家保密工作(do)部門指定的(of)具有數據恢複資質的(of)單位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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