勿讓“微信群”變成“洩密圈”——微信辦公要(want)謹慎
編輯:2021-11-05 14:08:04
微信已成爲(for)人(people)們(them)廣泛使用(use)的(of)一(one)種交流工具。不(No)少單位、部門都會建立微信工作(do)群,很多公職人(people)員也積極将微信工具應用(use)于(At)自己的(of)日常工作(do)。微信辦公确實可以(by)爲(for)工作(do)帶來(Come)一(one)些便利,一(one)定程度上提高了(Got it)工作(do)效率。與此同時(hour),使用(use)微信辦公導緻的(of)洩密案件逐年遞增。
近期,國家保密機關通報了(Got it)近年來(Come)發生(born)的(of)數起微信洩密典型案件:洩密方式涉及“違規使用(use)微信傳達涉密信息”,“請示彙報工作(do)的(of)相關文件拍照後用(use)微信發送”,“違規拍攝辦公場所和(and)辦公内容後發送朋友圈”等。上述各種違規行爲(for)往往相互交織、互爲(for)作(do)用(use),緻使涉密信息一(one)再擴散。
尤其是(yes)處于(At)疫情防控期間,爲(for)避免交叉感染,開始流行網絡辦公,微信作(do)爲(for)目前國内比較廣泛使用(use)的(of)聊天工具,爲(for)了(Got it)方便溝通,不(No)少單位建立了(Got it)疫情防控群,在(exist)群裏發送有關疫情防控的(of)通知,上報各種數據,殊不(No)知,這(this)些内容很容易被不(No)法分子通過技術手段竊取,造成單位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信息洩露。
警 示 案 例
微信群洩露疫情防交辦單信息被問責
湖南吉首市峒河街道計育組幹部向海燕在(exist)防疫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。1月31日,向海燕違反工作(do)紀律,用(use)手機将《吉首市疫情防控交辦單》(第010号)内容拍照并将其發送至其親屬微信群,其親戚又将交辦單照片在(exist)微信上轉發給他(he)人(people),緻使《吉首市疫情防控交辦單》(第010号)照片在(exist)微信上肆意傳播,造成信息洩露,引起不(No)良影響。2月2日,向海燕受到(arrive)警告處分。
微信群發布未經核定、内容涉密的(of)調查報告被問責
廣西柳江區疾控中心4名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違反疫情防控工作(do)紀律問題。2月3日,柳江區疾控中心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葉明骞将一(one)份未經核定、内容涉及保密的(of)調查報告上傳至該中心的(of)微信工作(do)群。之後,該中心工作(do)人(people)員曾海宗、潘保長、劉方3人(people)私自将該調查報告轉發,其中曾海宗将該調查報告轉發至其家族微信群,其親屬再次進行轉發,導緻該調查報告被迅速在(exist)網絡上轉發傳播,給柳江區疫情防控工作(do)造成被動和(and)不(No)良社會影響。2月5日,柳江區監委給予葉明骞、曾海宗政務警告處分;給予潘保長、劉方誡勉處理;并對該中心負責人(people)進行約談提醒。
微信群發布洩露涉疫情人(people)員隐私被問責
廣西富川縣人(people)民醫院檢驗科負責人(people)陳可可工作(do)失職失責、檢驗員宋劍媛洩露涉疫情人(people)員隐私問題。2020年2月1日,該科室檢驗員宋劍媛(聘用(use)人(people)員)利用(use)檢驗科電腦查詢到(arrive)該院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的(of)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(of)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曆,拍攝圖片發送到(arrive)其家人(people)微信群,群内成員先後将病例信息轉發到(arrive)其他(he)微信群,導緻涉疫情人(people)員信息在(exist)縣域内多個(indivual)微信群傳播,洩露涉疫情人(people)員的(of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隐私,對涉疫情人(people)員造成負面影響,給全縣疫情防控工作(do)造成了(Got it)嚴重不(No)良影響。縣人(people)民醫院檢驗科負責人(people)陳可可對其科室的(of)職工疏于(At)管理,工作(do)失職失責,應負領導責任。2月3日,富川縣紀委監委對陳可可予以(by)立案審查。
微信群誤發信息過失洩密被問責
2020年2月1日,根據公安部門《關于(At)洩露信息的(of)核查通報》,内蒙古烏海市紀委監委會同烏達區紀委監委成立聯合核查組,對烏達區蘇海圖街道相關負責人(people)涉嫌洩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工作(do)信息問題進行核實。經核查,烏達區蘇海圖街道1名負責人(people)在(exist)開車巡查烏達區五化村卡點過程中,看到(arrive)了(Got it)烏達區衛健委通過微信向烏達區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(do)群中發送的(of)《關于(At)做好與朱某某密接人(people)員排查的(of)函》後,想把此函通過微信轉發給街道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,因當時(hour)正在(exist)開車,由于(At)點擊錯誤,誤把該函通過微信轉發到(arrive)朋友群中,發現後及時(hour)将轉發的(of)文件撤回,但誤發行爲(for)的(of)發生(born)仍造成了(Got it)一(one)定的(of)不(No)良影響。2月3日,烏達區防控工作(do)指揮部對其過失洩密行爲(for)進行通報批評,由烏達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,并責令作(do)出(out)書面檢查。
微信辦公導緻洩密違反了(Got it)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第四十八條第七款“在(exist)互聯網及其他(he)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措施的(of)有線和(and)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”,屬于(At)違法行爲(for),情節嚴重的(of),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綜合上述案例,我(I)們(them)可以(by)看到(arrive)使用(use)微信辦公作(do)爲(for)一(one)種技術進步和(and)發展趨勢,本來(Come)無可厚非,問題并不(No)在(exist)于(At)微信本身,微信辦公導緻洩密的(of)真正原因還是(yes)機關單位保密管理松懈,對幹部職工保密教育培訓不(No)夠,幹部職工保密意識淡漠。
應 對 措 施
一(one)、機關、單位要(want)加強保密宣傳教育,把風險意識和(and)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到(arrive)每一(one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。領導幹部要(want)管好身邊工作(do)人(people)員,做到(arrive)經常提醒,幹部職工不(No)僅要(want)保證自己不(No)使用(use)微信傳密,發現此類情況還要(want)及時(hour)報告有關部門。
二、原則上不(No)提倡使用(use)微信辦公,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組建的(of)工作(do)群,交流内容應嚴格限定爲(for)周知性的(of)一(one)般信息,禁止傳播一(one)切國家秘密和(and)工作(do)秘密。
三、禁止涉密人(people)員使用(use)微信辦公。
四、将涉密載體全過程管理與智能手機使用(use)保密管理結合起來(Come),從源頭上治理涉密文件數字化的(of)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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