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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保密局修訂出(out)台《國家秘密鑒定工作(do)規定》


編輯:2021-09-18 13:10:34

近日,國家保密局頒布2021年第1号令,印發了(Got it)《國家秘密鑒定工作(do)規定》(以(by)下簡稱《規定》),對2013年《密級鑒定工作(do)規定》進行了(Got it)修訂。《規定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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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one)、《規定》總則解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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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則對國家秘密鑒定的(of)含義、适用(use)範圍、法律原則、執法主體等内容做出(out)了(Got it)詳細界定。

含義:


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洩露國家秘密案件中有關事項是(yes)否屬于(At)國家秘密以(by)及屬于(At)何種密級進行鑒别和(and)認定的(of)活動。

适用(use)範圍:


國家秘密鑒定的(of)申請、受理、辦理、複核、監督等。

法律原則:


國家秘密鑒定應當遵循依法、客觀、公正的(of)原則,做到(arrive)事實清楚、依據充分、程序規範、結論準确。

執法主體:


辦理涉嫌洩露國家秘密案件的(of)紀檢監察、偵查、公訴、審判機關(以(by)下統稱辦案機關)可以(by)申請國家秘密鑒定;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、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國家秘密鑒定。



二、《規定》修訂内容解析



相較于(At)2013版,2021版《規定》從名稱、結構和(and)具體内容等方面都作(do)出(out)了(Got it)重大(big)“升級”。


修訂前VS修訂後

01


名稱修改

《密級鑒定工作(do)規定》修改爲(for)《國家秘密鑒定工作(do)規定》,使名稱更加規範;


02


結構調整

《規定》整體分爲(for)總則、申請和(and)受理、鑒定程序、複核、監督管理和(and)附則六章,使規定更成體系;

03


具體内容

在(exist)總則中,明确了(Got it)适用(use)範圍、責任主體和(and)鑒定依據,增加了(Got it)負面清單制度,與信息公開條例、定密管理制度相銜接。

在(exist)申請和(and)受理一(one)章中,規範了(Got it)申請鑒定的(of)形式與内容要(want)件,增加了(Got it)不(No)予受理情形,并明确受理期限。

在(exist)鑒定程序一(one)章中,完善了(Got it)征求機關單位鑒定意見的(of)程序,将密級鑒定委員會設置修改爲(for)專家咨詢程序,強調了(Got it)機關單位的(of)配合鑒定義務,增加了(Got it)鑒定工作(do)中不(No)明确、有争議事項的(of)處理程序。

在(exist)複核一(one)章中,對申請複核的(of)方式、申請複核材料要(want)求、複核方法、複核結論、複核時(hour)限等加以(by)規範。

在(exist)監督管理一(one)章中,明确工作(do)人(people)員應當回避的(of)情形,提出(out)具體保密措施和(and)保密要(want)求,增加定密監督條款,規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和(and)有關單位不(No)依法履行鑒定職責應當承擔的(of)責任等。


三、國家秘密鑒定與定密的(of)關系



國家秘密鑒定并不(No)等于(At)定密,但與定密緊密相關。《規定》充分考慮二者的(of)關系,從鑒定依據、征求鑒定意見和(and)監督管理方面作(do)出(out)了(Got it)有效銜接。

01

将定密依據以(by)及定密文件作(do)爲(for)鑒定依據

《規定》第六條明确提出(out),國家秘密鑒定應當以(by)保密法律法規、保密事項範圍和(and)國家秘密确定、變更、解除文件爲(for)依據。第七條列舉了(Got it)不(No)得鑒定爲(for)國家秘密的(of)情形,與《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》第十九條不(No)得定密的(of)條款保持一(one)緻。

02

将核實定密狀況作(do)爲(for)鑒定的(of)重要(want)内容

《規定》在(exist)鑒定程序一(one)章中明确指出(out),受理鑒定申請後,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就鑒定事項是(yes)否已經按照法定程序确定、變更、解密,及其時(hour)間,理由和(and)依據,向鑒定事項産生(born)單位進行核實。

03

将鑒定結論作(do)爲(for)定密監督的(of)重要(want)支撐

《規定》第三十三條指出(out),國家秘密鑒定結論與機關單位定密情況不(No)一(one)緻的(of),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知機關單位予以(by)變更或者糾正,對機關單位未依法履行定密管理職責、情節嚴重的(of),予以(by)通報。


2021版《國家秘密鑒定工作(do)規定》的(of)修訂出(out)台是(yes)國家保密局貫徹落實依法治理工作(do)原則、提升依法治密能力的(of)具體舉措,對于(At)進一(one)步規範國家秘密鑒定工作(do)、整體提升鑒定工作(do)水平具有十分重要(want)的(of)意義。


END



資料來(Come)源:《保密工作(do)2021年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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